开课信息
咨询方式
快速预报名
一、培训对象
凡在我市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统一样式、统一编号规则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注册和未注册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考试类学习培训内容包含: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案例讲解、财务报表分析、税收相关法律、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和管理制度、外汇业务会计操作指南、银行会计基础、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工会会计制度、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医院会计制度、苏州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政策讲解等课程(详见平台教学计划)。
2.考查类学习培训内容:涵盖财务管理、财务报表、会计基础、人际沟通、团队沟通、时间管理、素质提升等多门类课程,由会计人员根据自身需要及学习兴趣自主选择学习。
三、培训报名时间与考核时间
培训报名从2011年10月15日开始至2012年4月30日结束,培训时间从2011年10月15日开始至2012年5月15日结束。
考核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进行,形式为集中机考。考核在2011年 12月至2012年5月期间进行,考核时间分别为每月的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同完成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一)通过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任何一个科目。
(二)2011年度取得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国家承认)的会计、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等专业毕业证书的。
(三)2011年度内完成一项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组织立项或获奖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杂志上发表一篇会计学术论文。
(四)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题培训等。
对于可视同完成当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苏州市区(不含吴中区、相城区)会计人员请于2012年4月至6月带好本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可视同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如毕业证书、各类成绩证明、获奖证明、发表的论文等),前往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三香路389号),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视同记录打印事宜。
苏州工业园区-斜塘校区
联系地址:斜塘镇莲花五区 咨询电话:0512-88869521、88869522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校区
联系地址: 唯亭镇唯亭广场 咨询电话: 0512-88869522
苏州工业园区-跨塘校区
联系地址: 跨塘镇大丰收广场 咨询电话: 0512-88869522
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校区
联系地址: 东环路129号 咨询电话: 0512-88869521、88869522
新科教育提醒:如果本信息不是2012年最新发布,涉及到收费标准变更,请以2012年最新信息为准!